为做好2019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,具体流程见附件1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学位申请预登记
(2019年2月25日中午12点至2月28日中午12点),启动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,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,http://gedu.fjnu.edu.cn/gss)提出申请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。
二、资格审查
(一)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
1.3月8日前,研究生须在“系统”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。
2.3月8-15日,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(见附件2)开展审查工作。
3.审查结果由各学院录入“系统”(学生可在“系统”查询),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(无公示的学院,系统中将无法通过复查,无法上传送审论文,公示内容见附件3)。
4.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送研究院。
(二)3月16日-20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,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,需推迟申请学位。
三、学院对送审论文进文本复制检测
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,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和送审。
1.(3月18日早9点—3月22日下午5点),研究生须登陆“系统”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(若有附件,可一并上传),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。
2.导师在(3月25日午12点)内完成对学位论文的审核,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。
3.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,在3月15日前,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,并向学院提交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》,在“系统”内提交保密申请,具体要求请见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4.(3月25日-3月26日),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,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,如发现严重剽窃、抄袭的论文,学院可取消学位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,按肄业处理,报学校审批。
5.3月26日-27日下午4点,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,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,逾期不予受理。
6. 3月28日-3月2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,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。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。
四、论文送审
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,时间为4月1日-5月13日。
1.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,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,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。
2.4月1日-5月13日,学位论文送审。
3.5月14日-17日,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,并将带水印版评阅意见书发给各学院,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.5月21日前,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(请开具“经费申请单”,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)送交研究生院。
五、论文答辩
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,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,经学院认定合格者,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。
1.5月17日-31日,各有关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。
2.学院需提前在“系统”内录入答辩安排表,供师生查询,答辩安排需提前三天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,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。
3.答辩结束后,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“系统”。
六、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
1.6月1日-5日,研究生登陆 “系统”上传最终版论
文电子版,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,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,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。
2.6月1日-6日16点前,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。
3.6月7日-9日,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,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,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、表决是否授予学位;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%者,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,如发现严重剽窃、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,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。
七、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
6月5日前,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(材料内容见附件4),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,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。
八、学位授予
1.6月中下旬,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审核、表决授予学位名单。
2.6月中下旬举行2019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,2018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19年夏季参加仪式。
九、其它事项
1.2019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,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,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,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,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,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。
2.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。
3.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。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、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,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、下载。
研究生院主页:http://yjsy.fjnu.edu.cn/
联 系 电 话:22867438
联 系 部 门: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
旅游学院联系电话:22868724
附件:
1.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
2.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
3.资格审查结果学院网上公示内容(范本)
4. 6月5日前需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
2019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附件.rar
旅游学院
2019年1月9日
附件1: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
时间 | 流程任务 | 注意事项 |
2月28日 -3月8日 | 学校启动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,研究生登陆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提出申请,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| 1.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。(导师不需要审查) 2.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。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。 |
截至 3月15日 |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。(学籍卡一式2份于15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) | 1.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。 2.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,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。 3.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。 4.审核不通过者,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。 6.学院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2。 |
3月18日早9点—3月22日下午5点 | 1. 研究生登陆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;导师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审核结束。 2.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。 | 1.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,不得体现导师姓名、本人学号及姓名。 2. 送审论文的附件(如博士论文自评表、艺术硕士作品光盘、论文附录等)可点击“附件”上传。 3. 论文为PDF格式,不超过10M。 4.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检测。 5.提交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》。 |
3月25日 -3月26日 |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。 |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,供师生查询。如发现严重剽窃、抄袭的论文,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,报学校审批,按肄业处理。 |
3月26-27日 |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| 1.检测工作结束,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。 2.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。 |
3月28-29日 |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|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,具体按文件要求。 |
4月1日 -5月13日 | 学位论文送审 | 1.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,学生和导师可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。 2.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,是否实行网上评阅由学院自行决定,送审结果应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。 |
5月14日 -5月17日 |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,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。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,学院认定修改情况,确定答辩资格。 |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。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系统,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。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。 |
5月17日-5月31日 | 论文答辩 | 答辩结束后,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。 |
6月1日 -6月5日 | 1.6月5日前研究生登陆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上传最终版论文,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。 2.6日下午4点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。 3.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。 | 1.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(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与电子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,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)。 2.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3。 3.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 |
6月7日 -6月9日 |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|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。 |
6月中旬 (时间待定) |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。 |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。 |
6月中下旬(时间待定) |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| 2018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19年夏季参加仪式。 |